了按股分红,“跑步”进入了“完全”的社会主义。从此,农村合作制开始变“味”、变“质”、变“向”,直至当今农村改革才“回头”。现在看,病根儿源于改变合作制的初衷与性质,从保留、保护私有变成通过合作、合并消灭私有。合并来的土地总要有人管理,于是在家庭之上产生一个经营土地的经济实体,叫做集体经济。至此农村土地的合作占有制异化成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集体公有取代了合作共有。鱼目混珠了近半个世纪。其实两者是径渭分明的,分水岭就是承认不承认个人财产权。 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是少数人实际占有和支配土地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集体和农民家庭是同吃一锅饭的两个不对等的利益主体。集体是家庭之上的有资源、有权力、兼有企业、行政两种权力的利益主体,农民只是个赤手空拳的打工者,而且是上午不知道下午干什么活的打工者。实际占有和支配土地的只是少数干部。近几年出现的“圈地风”,因为集体出让土地的大笔资金不翼而飞、去向不明引发的大量农民集体上访,充分说明了这个制度少数人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这一本质和分配上“你多我少”的制度性矛盾。 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的失败是公地的悲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它没有效率。它产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消极怠工现象,数亿农民长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甚至出现了饿死人的悲剧。第二、它没有公平。首先是土地来路不公,土地是从农民手中无偿剥夺来的,剥夺而没有付出,来得快,来得容易;其次是土地占有和支配上的不公;再次是分配上的不公。劳动“大拨轰”,分配“大锅饭”。第三、它曾经唤起农民对“共同富裕”的向往,而农民实际领教到的是共同贫穷,是在温饱线、贫困线上多年的苦斗;第四、它使农村和平年代不“和平”,长期陷入公与私、社与资的争斗之中。第五、它造成土地惊人的浪费、流失与劣变。 如果说土地改革后的农地私有使农民成为有产者,是对农民最大的恩德的话,那么,集体化后的农地公有便是使农民失去了土地,沦为事实上的无产者,是对农民利益最大的一次釜底抽薪。不管当时的理论家为它“包装”了多少“合理性”,实际受害的是农民。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们都应彻底否定这种类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在农民合作共有与集体公有这两种根本不同的资产组织形式上正本清源,发展合作制经济,告别传统集体经济。 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是只限于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它送走了农民不真干活的年代,又播下了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种子。今天我们在“三农”上的很多付出包括“零农赋”似乎都是在吞咽这个种子产生的苦果 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将土地的经营权逐步归还给了农民家庭,从而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这个制度,曾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真干活的问题,并产生了“全盘皆活”的效应。农民精耕细作,使农业增产,一举解决了吃饭问题和农产品短缺问题;农民劳动效率提高,农民有了剩余劳动时间,农村有了剩余劳动力,构成了亿万廉价劳动大军大规模转移进入二、三产业、进入城市建设的历史画面。这个制度释放的能量,农民受益,全国受益,现在还在受益。中国的崛起有这个制度一份功劳。它告诉人们:农地制度,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全局,是经济社会制度的基础。 这个制度的一举奏效,是“难中取易”的成功。即用最简单的做法,解决了最复杂的社会性难题。简单到只是允许农民自己种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就一举解决了我们“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多年没能解决的问题。“难中取易”的奥妙是制度性问题必须用制度改革的办法去解决。用制度改革的“钥匙”去开旧制度的“锁”,会产生“一触即开”的效果。不触动旧制度,在旧制度的框架内修修补补改来改去,办法再多,声势再大,也无法改变制度扭曲形成的难题。“难中取易”的成功使我们悟出一个道理:制度好象电脑软件,可以决定人的行为。家庭经营制度就象给“人”这台电脑发出了“真干活”的指令,一下子变得真干活了。这段历史至今让人回味并产生期盼:能不能有第二个类似“大包干”的举动和电脑软件一举解决今天的“三农”问题。 四、当前的制度正面临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严峻挑战。 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主要表现是不种地或粗放经营,在二三产业较多地区尤为突出。不少村庄大部分土地本地农民不种,由外地农民临时包种。令人担忧的是,这里的“今天”,变成欠发达地区农业的“明天”,农业的颓势成为二、三产业兴起的伴生现象。 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至少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种地不养地,掠夺性经营。在农区表现为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不进行农业深度开发和中、长期投入,地力下降。在牧区表现为过度放牧,60亿亩草原9xxxx程度不同退化,每年还以300xxxx亩速度在增加。草原饲草的生产能力比六十年代初减少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这是一组令人沉重的数字。二是土地流动缓慢。造成土地的经营规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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