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强化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所属县乡的投入,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组织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帮扶农村。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地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投工投劳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各级财政要通过直接补助农民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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