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而拖拉机的道路检查权、事故处理权交给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明确行政许可监督权,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行为监督的脱节。
2、争取早日将农机监理机构明确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按国家公务员管理,并根据事业的需要确定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内,由财政全额拨款,解决靠业务收费发工资而出现重收费轻服务,不利依法行政的问题,应多服务,少收费或不收费,以稳定农机监理队伍,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以有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机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在农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社,作业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安全教育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生提高
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4、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整个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文明服务,热情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与广大农机人员的关系,增进感情,共同促进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5、严格执法,纠正违章,确保农机安全运行。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农机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机面大量广经营分散和流动作业的特点,经常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查纠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6.降低农机监理规费和培训费的收费标准,取消拖拉机养路费,以适应现阶段的农村形势,促进农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结合“阳光工程”,争取资金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减轻农民负担,无偿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警示、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淡化管理、优化服务,使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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