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高,极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行政监察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工作抓落实不够,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仍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各大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特别是去年虽然查处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但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些领域案件的高发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执法监察工作点多面广,效果不尽人意;源头治腐工作项目较多,重点不够突出,抓典型、求实效不够。
三是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可以信赖的,但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存在行为不慎、谈话不慎、保密不慎、交往不慎的问题,还有极少数人在工作中摆架子、耍态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干部的形象。还有一些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创新不够,措施和办法不多,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这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影响了《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效果,制约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几点体会
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政府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过程中,各级监察机关自觉把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年初安排工作任务,事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年终按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提出的有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都如实地回复、及时地纠正。由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了权力滥用,而且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我们注意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之中,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紧贴“工业兴市”,确定监察重点,主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廉政勤政建设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违纪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此同时,注重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是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我市各级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政府机关“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是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市各级监察机关充分利用行政监察贴近政务活动的优势和特点,深入到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的双重作用。通过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监督监察对象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对于加强行政监督、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更加突出《行政监察法》的主体地位,强化依法监察。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为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行政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主体素质,确保《行政监察法》准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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