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政府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完善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建设领域的监察监督力度,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和基本生活权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是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
六是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问题。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用药和诊疗行为,严肃查处收受“红包”、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行为。
七是解决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户,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行为,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事件。
八是解决财务不公开和村干部办事不公的问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农村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加强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是解决公路“三乱”问题。继续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制定全市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市公路“三乱”的治理成果。
十是重点解决商业贿赂问题。要在医药、建筑、交通、电力、电信、商贸、金融等部门和行业,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认真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针对商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规制度,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以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为重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改革的思路推进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方面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清理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明确和规范许可审批的内容、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许可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许可审批的随意性和人为干扰因素,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积极推行审批、管理、核准、发证分离制度,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环节,要进行权力分解和相互制约,加大对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行政效能监察和监督制约力度。
二是继续深化资源分配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完善资源的分配制度,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依法公开进行探矿权和采矿权产权交易,对违法交易、私挖滥采等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要严格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
要把好国企产权股权转让关,认真落实产权股权评估、转让的有关制度,选择诚信度高、信誉好的中介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要在公用设施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特许经营领域,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防止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要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政府投资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监督管理,改变各单位自行分散建设的状况,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统一承建制度。
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封闭式管理,建立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参与评标专家的考核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规避招标、非法分包转包和串通招标投标等问题,实现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结合今年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力争将全部财政支出打到人头、打到具体支出项目上。
要认真总结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工作经验,完善配套措施,规范运行程序,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要深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建立非税收入公示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切实解决非税收入损失浪费、分配失控、监督失灵等问题。
要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制度,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与执行机构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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