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必须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建立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培训结果和成效要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针对不同层次的干部职工,采取差别化培训:对于领导干部,着重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形势、管理艺术、领导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领导水平;对中层干部,加强管理实务能力、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目标、决策的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于一般干部,重点加强税收业务、财务会计、依法行政、信息化技术、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技能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培训不仅要着力于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工作水平的提升,更要着力于态度的改变,要把忠诚、敬业、负责、热诚的品质训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3、建立大征管工作格局。税政、发票、计财、信息、征管等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制定的各类税源管理措施和各项征管制度、办法要送交征管部门会审,法规部门把关,形成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管理、稽查和办税服务厅要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反馈,形成联动机制,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法规、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与监督,推动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办法、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地税机关的主要领导要重视征管工作,要亲自抓征管,不能当税收征管的“甩手掌柜”,要把思维从单纯重视收入征收转变到强化税源管理上来。通过建立大征管工作格局,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监督有力,齐抓共管的税源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此外,要大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国税、银行、城建、国土、等部门的配合,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4、建立完善的执行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形成职权明确、责任清晰的职责体系,要求每一名同志都要熟知自己所在的岗位职责,为执行奠定基础。要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加强对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的监控。执法检查与监察要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把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方面的税收执法活动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纳入监督的职责范围。对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要建立抓落实的平台,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规范督查工作程序,确定重要督查事项,组织跟踪督办,形成督查情况通报,做到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每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抓落实。既要当指挥员挂帅指挥,又要当战斗员亲自参与;不仅要关注工作开局,而且要始终盯住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
5、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的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指标和程序,考核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既要有定性的指标又要有定量的指标;既要看结果,又要看过程。对“做与不做”、“做得怎样”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实行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干部建立不同的考核指标,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制度,既要奖优,又要罚劣,注重考核与学习培训、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密切衔接。
同志们,“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新的思维、更宽广的视野、更敏锐的眼光,坚定信心,高效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开创__地税工作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