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也很重要:在检察院讯问比在其它场合效果好,能使犯罪嫌疑人有压力感;晚上讯问比白天效果好,晚间讯问时,嫌疑人易产生错觉,他们一般会错误地认为办案人员已经掌握了他的罪行,所以容易露出破绽。三是认真分析案情,选准审讯突破口。审讯是突破案件的关键环节,是办案人员与嫌疑人斗智的过程。所以,审讯中办案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案件突破能力,根据嫌疑人的不同表现施以不同的策略,不失时机地选准突破口,而选准突破口的前提是必须熟悉案情和案犯特点,分析其心理状况及思想动态。在事先传唤于建军前,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周密计划,围绕主要犯罪事实,制定预审提纲,从外到内,由表乃里,先问什么,后问什么,何时出示证据等等,都安排得当,步步紧凑。实践证明,突破口的准确选择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同时,在审讯过程中,我们坚持取证与审讯同步,审讯组将于交代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取证组,取证组针对问题广泛搜集证据后再反馈给审讯组,两者相互补充,齐头并进,使案情每天都有新发展,新突破。四是运用证据,出其不意,打开僵局。讯问中正确运用证据,不仅使嫌疑人承认所证明的事实,更重要的是通过使用证据突破其思想防线。为充分利用好“小时”,我们在与于建军正面接触前,要求干警察微析疑,善于从细枝末节中捕捉更多的证据,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对于建军讯问的过程中,于对某些犯罪事实百般抵赖,我们按照计划出示了一些证据和掌握的情况,于感到惊慌。紧接着我们向其宣读被索贿人的证言,使于的防线被彻底击破,不得不如实交待了自己的问题。五是适时适用强制措施。根据案情发展,因时、因事、因人而异,适当的适用强制措施,做到用活强制措施。初审成功后,我们果断将于建军刑事拘留,防止其逃跑、串供或毁灭罪证,这为后来案件的重大突破争取了主动。
三、领导指挥到位,集中兵力整体作战,是突破案件的组织和力量保障
于建军案件的成功告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初查到结案的全过程,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都亲自指挥,事必躬亲,严格把关,为突破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发挥决策和后盾作用,是突破案件的组织保障。能否做到多办案、办大案,领导者的决心和态度很关键。当前执法环境比较复杂,检察长、主管检察长直接参与办案,一方面可以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有效控制侦查进程和节奏,随时调整侦查方向,谋划侦查策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另一方面更能昭示领导者办案的决心和力度,支持干警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对干警是极大的鼓舞,这一点是其他任何方法所不能替代的。由于于建军案件社会影响大,如果办的不好,势必会影响检察机关的声威。所以,院领导对查办这起案件高度重视,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坚持靠前指挥,对于侦查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仔细研究,周密部署,并且坚持随时随地听汇报,时刻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在制定侦查计划上,每一阶段、每一步应做什么,怎么做最有利于突破案件,考虑的都非常周全,特别是当审讯、取证等工作出现困难的时候,检察长王春吉和分管检察长李俊杰都与办案人员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并一起研究策略,对突破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如针对于建军已调任×××地税局的特殊情况,为防止意外,王春吉检察长亲自到市院,报市院批准,在×××地税局配合下,以×××地税局召开党组会为由,将已有预感而在外四处活动的于建军叫到单位,侦查人员顺利将其传唤到案。同时,为保证案情不外泄,办案人做哪些工作、去哪里调查取证都是由分管检察长临时指定,办案人员只知道自己所做的工作,对于整体工作、下步打算以及其他办案人员的工作均不知情,使整个办案工作处于一个绝对保密的状态,有效防止了秘密外泄。二是整合侦查资源,集中优势兵力,是突破案件的力量保障。针对职务犯罪的手段越来越趋于隐蔽化、智能化,犯罪形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