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翻新,侦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形势,对现有的侦查资源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化组合,是确保案件得以突破的力量保证。由于于建军案件办理难度大,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决定打破以往“搭档”办案的旧模式,集中精干力量,进行“兵团”作战。因此,我们合理调剂自侦科室的办案力量,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合理搭配,优势互补,组成了一个审讯组,四个外围调查取证组,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直接调度指挥。调查取证组根据于的职权范围,将所有可能涉及的人和事全部纳入视野,逐人逐件排查过滤,从中筛选线索和证据。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办案人员调阅帐目余册,询问证人余人次,提审次,获取证据余份,最终查明了于建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取收受纳税户现金及实物折款万余元,贪污万元的犯罪事实。一个地地道道的贪污腐化分子彻底暴露在办案人员面前。
四、多角度全方位收集证据,建构证据锁链,是突破案件的关键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而证据就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案件能否突破,关键取决于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于建军案件能够顺利突破并判决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我们在办案中证据意识强,涉案证据收集固定的好。一是全方位收集证据,锁定证据链。在查办案件之初,王春吉检察长就给办案人员下了一道死命令:一定要把涉案的证据收集好,不给犯罪嫌疑人任何翻供的机会。因此,我们改变传统的“先拿口供,后找证据”的做法,从案件的初查、立案、侦查到结案,首先在充分收集证据上下功夫,靠证据打开缺口,靠证据深追犯罪。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我们重点围绕赃款去向,行受贿双方关系,于为对方谋取了什么利益,销售原盐是否是单位行为等方面来广泛取证,做到嫌疑人供述牢,证人证言牢,书证和其他派生证据牢,使嫌疑人主观上不想翻供,客观上不能翻供。如××年底至××年初,于建军向纳税户山东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索要现金万元,后让自己的司机虚开发票万元让研究院平账。在查清此犯罪事实时,我们并不仅仅依赖于的口供,而是着重获取了司机的证言、万元发票开具方的证言、发票的存根和记账联、研究院有关人员的证言及该院所做的账务处理情况,使“一对一”变成“多对一”,形成证据链条。二是发挥技侦手段在侦查中的作用,多种形式保全证据。对侦查活动坚持同步录音、录像、照相,用视听手段保全证据,说明侦查过程的合法性,能确保证据证明力,减少和杜绝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机会。在查办该案的过程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对于建军的讯问过程真实合法,又有亲笔供述和视听资料,只要重要证人仍然能够提供证言,我们就能制服翻供。因此,侦查人员对原先已取得的证据进行查漏补缺,尤其是对一些重要行贿人再次进行核实,采取多次问、多次记、换人问、换人记等方法来进行固定,对重要证人的询问还进行了同步录像,既多方位的保全了证据,又客观的再现了取证的合法性。以后的庭审证明,上述做法有效地防止了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三是实行协作化合办机制,层层审查加固证据。为保证案件质量,我们加强了对查办案件的指挥领导,在内部实行协作化办案机制,注意发挥自侦部门以外人才的作用,要求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在工作部署上通力合作,形成有效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既可以对现有证据层层审查把关,又可以对继续取证提出意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这样寓监督于协调配合之中,对提高办案效率和保证案件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比如我们按照加强侦诉协同的规定,调主诉检察官适时介入侦查取证,按证据构成要件的证据标准,审阅已收集的犯罪证据,从起诉和庭审的角度,及时提出补查、固定证据的指导性意见,促使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和提起公诉。由于我们在取证中比较谨慎,证据证明标准掌握的严格,在审判过程中,呈庭的所有证据共余份均被采纳,所证明的犯罪事实全部被予以认定,使于建军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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