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后乡的办法。改革户籍制度事实上很难城乡一步到位,即使对城市的全覆盖社会保障也需要分步进行。农村的社会保障目前仍然以不断地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的力度,增加农民最紧迫需要的补贴,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土地的“含金量”,比如对农业税的彻底减免,强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为上策。然后再逐步与城市的社保标准与规范对接。3、城市×××可考虑为农民工建立在城市定居的过渡“平台”。农民进城务工,如果没有当地的户口,这在社保及相关福利上很难操作。但在城市定居的费用,特别是居住的费用很高,举家迁移和半举家迁移都很难。建议在大中城市的×××,以村委会为单位,选择非基本农田,为农民工建立单独的生活居住社区,作为农民转变身份,申领当地户口的过渡性“平台”。这样也可以给当地政府一个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缓冲余地。4、建议允许农民进城前把土地承包权和房地产出售。农民进城落户需要资金的支持,如果土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均能出售的话,农民多少可以获得一笔资金收入,这对他们进城定居会有很大的帮助。建议对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大幅度放宽。同时,对农民进城后,是选择先“卖地”(承包权出售)后“入户”(申领城市户口),还是后卖地先入住(进城打工暂住),均由农民自主决定。但从长远来看,农民已经申领了当地的城市户口,仍然可以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政策主张,恐怕会给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很大的实施难题,似不宜采纳。5、农民进城申领了当地户口,(不包含尚未注销农村户口,只领有城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城市社保的相关规定即自动生效。比如,劳动力按其年龄,60岁以上即可领取养老金,与当地居民待遇相同。也就是承认其过去的劳动年龄为城市职工工龄,视同已经缴纳了社保基金。同样,尚未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力,从领取城市户口开始缴纳社保基金,但以前在农村的劳动年限,直追溯到18岁,均应当视为已经缴纳了社保基金。医保也应当参照此办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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