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还有差距,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过多,办事手续繁琐;政府部门之间一些职权交叉、重复,造成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行政管理中重审批、轻监督;对不同市场主体搞差别政策;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权力比较具体、责任比较抽象,权力与责任不统一;对管理相对人规定的义务比较具体、权利比较原则,权利与义务不统一;少数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当前,一些部门和同志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管理经济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必须彻底转变不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市场意识。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开放意识。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我们要以更加宽广的眼光,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灵活的策略,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三是法制意识。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创新意识。拓宽视野,更新思路,创新方法,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在,不少政府机关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步伐。把不该由政府机关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住管好,集中精力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要逐步做到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实行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在职责、机构、管理方式及手段等方面的分开。当前,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特别要抓紧建立健全行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第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我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已经作出了两项庄严承诺一是确保有关或者影响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全国得到统一实施。履行这两项承诺,最重要的是要依照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尤其在透明化、程序化、法制化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在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刻变革;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不能在规则之外图方便,而要在规则之内求创新。政府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无论是起草地方性法规,还是制订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要做到公正、合理、统一同时加强对制订政策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