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了机构设置和队伍结构,实现了有限检察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全院干警对这次改革是认可的。改革中,党组注重保障了干警对改革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氛围,用人上鼓励人人参与,坚持选贤任能、优中选优的正确导向,得到了全院干警的踊跃参与和广泛认同。四是组织上对省院机关的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以及考察兑现承诺情况活动结果是满意的。党组一致认为,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次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给省院机关今后工作发展带来的积极性影响是深远的。同时,相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改革后的工作成效评价也是较高的。如高检院、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事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省院党组改革的力度大,程序规范严谨、透明度高,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干警参与程度高,任用干部导向好,能够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同时,对改革后省院各项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省院改革后省院机关干警素质,特别是中层班子成员的素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一年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这次改革取得了实际效果,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缺乏:(一)缺乏学习方法。有的处室领导干部缺乏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忙于应酬,存在着学不进去,屁股坐不住,心静不下来,认为有实践经验,具体工作过得去就可以了,没必要再花大力气学习的现象;有的在学习中不注重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学习中对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是系统地掌握和理解,而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学习,搞各取所需,为我所用;有的把学习作为一种负担,拉花架子,为应付检查和对上交差而学习;有的在学习形式上仍然是老一套,一人念,大家听,一些文件广播听了,电视看了,报纸读了,会议传达了,还要念上一遍,大家产生了厌烦心理,实际效果不明显。(二)缺乏创新能力。有的处室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不敢放开胆子迈大步,缺乏勇于创新的自觉性;在工作思路上不善于拓宽视野,对创新的规律和经验了解不多,仅限于当前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具体表现在对上级和院里的工作思路照抄照转,没有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去大胆地创造,缺乏创新的能力;对推进工作缺少具体明确的措施,只靠老办法、老经验去落实,缺乏创新的方法。(三)缺乏领导艺术。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就是有的处室领导实施了认真的领导,但缺乏领导艺术。如有的在领导艺术上,不能用人格的魅力和个人的气质去影响干警,批评不分场合,不讲究语言艺术,影响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有的处室领导干部不善于在班子成员中做到优势互补,影响班子整体合力的发挥;有的在领导方法上抓不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工作一头忙于出思路、作部署,一头忙于搞检查、要结果,缺少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只抓两头,不抓中间,影响了工作的推进效果;有的不注重在工作中学习领导方法,不善于在实践中总结领导行为的经验和教训,使领导水平提高的不快。(四)缺乏工作特色。有的处室领导干部在工作上不善于打破常规,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履行了职责但不是高起点,完成了目标但不是高标准,工作做了但不是高效能,缺少精品和名牌,导致缺少亮点和特色。像三个百分之百、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举办基层院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十佳优秀公诉人评选等能够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少,像朱建德、孙桂华等在大范围内叫得响、过得硬的典型少,产生的社会效应就差。
五、下步的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取长补短。经过这次考察和述职,使党组和广大干警对中层班子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中层班子的工作进行了集中的展示,也体现出在工作业绩、领导水平、管理水平、协调水平及表达能力等方面的优势。我们要认真进行总结,从中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和经验。一是要从纵向和横向上进行总结。在纵向上,要看工作今年和去年比,现在和历史比是否有发展了,发展了多少,是否和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时代的发展相协调,相一致。在横向上,和全国各省级院比,所负责的工作在高检院的占位情况,是靠前还是靠后,如果是靠后要总结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迎头赶上。二是要从领导艺术和领导方法上进行总结。这次考察和述职的都是处室班子领导干部,担负着一定的领导责任,所负责的处室和所分管的工作是否形成了团结向上的合力,是否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氛围,有没有制约发展的因素,要从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上,从人格魅力和个人气质上进行自我反思,对欠缺的地方进行弥补,实现最佳的领导效果。三是要从工作特点上进行总结。主要是看一年来所负责的工作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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