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民法庭按计划如期完成。对后两年的建设项目,也要尽早、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适当统一法庭设计。法庭设计一方面参考最高法院提供的图纸,一方面也要考虑陕×××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外观设计一定要庄重,并要使用统一的天平标识。内部总的要求是功能要齐全,要突出并保证审判工作需要,以审判法庭及相关设施为主。
(四)做好税费免征协调工作。会后,各县(区)法院尽快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党委重视与政府的支持,协调发改委、财政、土地、规划、税务、建设、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土地的征用和各种税费的免征问题。国家发改委明确发文,免除法院建设的征地费和各种规费。省法院在近期也将和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协调,争取相关政策,争取能发一个文件,为我们创造一些条件。
(五)严格资金管理。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入,地方政府只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税费支出和附属建筑工程费用。所以,管好和用好这些资金,责任十分重大。国家审计署对此非常重视,要专门进行严格的审计。省法院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省基层人民法庭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就资金管理问题有专门的规定。我市也根据此《办法》,制定出专门的管理细则。这次的法庭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土建工程,绝对不能用于征地、交纳规费和二次装修,更不能挪作他用。这一点,最高法院的领导多次作了强调,省法院也提出了要求:凡是涉及建设报账的,必须要有中级法院、发改委、财政三家组成的领导小组成员联审会签,缺一不可。
(六)严格项目管理。国家规定一、二、三类法庭的建设标准已充分考虑到人民法庭审判功能的发挥、巡回审判的需要和便民利民的要求,我们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准的内容、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内容、提高标准或扩大规模,切忌贪大求洋,脱离实际。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省高院、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基层人民法庭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上三家联合制定的《实施细则》。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单位,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绝对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
同志们,这次国家拿出专项资金改善法庭工作条件,投资面大、资金额度高,这是人民法院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如果说以前我们建不了或建不好法庭,是因为我们穷,没有钱,那么以后三年,我们建不了或者完不成4xxxx法庭的建设任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无能。那样我们就会痛失机遇,就是千古罪人。我希望同志们上下齐心,勤奋工作,努力完成三年建设任务,个个成为千秋功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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