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实现新农村硬件建设目标的重点是搞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效农业、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今后土地整理的关键,一是重视土地整理全面协调发展。这种协调性体现在,保证一定的数量,稳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生产能力,把改善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控制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坚决杜绝毁林开荒;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整理后土地的用途。二是倡导节约型土地整理。这种节约型体现在节水、节地、节量和产品保质上。三是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土地价值作为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依据。四是搞好试点示范。如何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使土地整理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保障,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的问题。中德合作的××××××南张楼村“土地整理,村庄革新”项目就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一个典范。农业综合开发在积极组织项目区农民投工、技劳参与项目建设,帮助村、镇解决急需解决而因小量资金无法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创造了成功的经验。这些都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开展土地整理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
当前,我们要认真抓好在建项目,以优良工程如期交付农民耕种。要全天候施工,全线布阵,上足机械和劳力苦战四十天,全面完成工程任务。要全程监督,全线监督,上足管理和监理人员,确保质量,以优良工程交付农民使用。
三、做好耕保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2006年耕保工作任务已经明确,但要把这项工作做好,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工作,特别是耕地保护,提出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严格管好管住国土资源包括珍贵的耕地资源。法律方面,《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耕地保护都有明确规定,其中《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非法占用耕地罪,对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其它土地四十亩以上判处徒刑。经济方面,国家决定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对占用耕地不仅收取耕地占用税,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新增费等等。这些法律、政策和经济方面的措施,充分表明国家对耕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我们作为耕地保护的职能部门,能不能严格执行好法律和政策,这就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讲轻点,是工作不负责,讲重点是渎职是犯罪。从感性上讲,广大农民是靠耕地为生,耕地保护不好,被占用和破坏,这就是断了他们的生计。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吃饭问题始终是全世界关注的大问题,不可想象,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闹饥荒,世界将是什么状态。即使国外有粮食可卖,支付粮食的资金也会成大问题,特别是运输问题,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从国外运回粮食,养活13亿中国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耕地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但是我市的个别地方,毫无顾忌,大手大脚地占用耕地,轻视、忽略对耕地的保护工作,加剧了耕地资源紧张,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上讲,耕地资源流失,造成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长远战略的重大不利因素,严格保护耕地就是为了保护明天的发展,为明天的发展留出充裕的空间,就是更加持续有力的保障又快又好发展。我们要把这一理念告诫全体国土卫士,把科学用地和科学发展观融进一切工作中去。
2、宣传问题。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重视宣传、展示形象、引导群众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去年9月1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同志在《致全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会议的贺信》中写道“国土资源工作既是做出来的,也是说出来的”。耕地保护是基本国策,要做好这项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耕保忧患意识、法制意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坚持宣传土地国情、市情、县情,把耕地保护问题真正提到国策的高度来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对领导,主要是通过送文件、宣传法律政策、专题汇报等形式;对部门,主要是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社会各界,主要是采取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对老百姓,主要是利用农村赶集、传统节日开展文娱活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集中宣传。当前在农村我们可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利用规划方案征求意见时讲解和在施工现场采用标语、口号等形式宣传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珍惜耕地、爱护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尤其是今年,是《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颁布20周年,我们要抓住全国大搞宣传的历史机遇,加大宣传耕保工作的力度。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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