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相关就业培训,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管理工作要加强。“三难”问题的出现,与我们管理制度上的缺陷是有关联的。下一阶段,必须把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速推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严格落实重点工程招投标制度,凡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建设项目所在地村组承建小规模附属工程也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坚决禁止强揽工程、非法转包工程。项目建设的用料和装卸运输,建设单位有权自主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项目所在地村组承运建筑材料,必须在“同质、同量、同价”的前提下,方可优先考虑。机关干部和村组负责人不得在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中参与推介、联系及推销等活动。同时,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坚决取缔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砂石资源的行为,促进砂石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公安、农机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拖拉机手和各种农用车司机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对堵塞建设工地、强行承运、哄抬价格的不法分子,要严肃予以处理。
(四)整治力度要加大。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工业园区、城市和道路交通建设中的“三难”问题。对可能引发“三难”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早防范,超前准备,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不发生阻工现象和群体性事件。对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强包强揽建设工程、胡绞蛮缠阻挠工程建设的“砂霸石霸”、“市霸村霸”,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养奸。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把一般参与群众与少数为首分子区分开来,把偶尔违法与惯犯累犯区分开来,把集中整治前的违法与集中整治过程中顶风作乱区分开来,控制打击面,增强威摄力。
(五)工作责任要加强。优化环境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严格的责任机制,各项工作就很难落到实处。市里已经成立了高规格的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优化环境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合力。宣传部门要将集中整治“三难”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广角度的宣传活动;政法部门要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屡教不改、我行我素、顶风作乱的不法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开发区管委会、计委、经贸委、建委、国土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参与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为环境建设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六)干部作风要扎实。各级各部门在集中整治发展环境工作中,要深入村组,深入农户,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务求以满腔的热忱、诚挚的关怀,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环境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宏观政策的学习研究和现实矛盾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三难”问题的办法。要坚决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大力倡导议有决、决即行、行必果的工作作风,坚持常事快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同志们,创建优良的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振兴宁国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扭住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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