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在6月底前对所有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应统尽统,客观准确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县政府将从6月份起每季通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对项目统计和项目建设工作无起色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为工作不力而影响到全县的考核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要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筹备工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继经济普查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已经下发了通知,成立了各级普查机构,即将从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到县普查办集中办公,还要开展确定普查员及指导员、业务培训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农业普查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尤其要在普查经费、人员选配及宣传报道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县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用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从技术、业务、方案等各个环节搞好指导,把好关口,确保普查登记工作按期启动,顺利推进。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划分工作。城乡划分工作是国家刚刚部署的一项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统一各项统计业务上的城乡划分标准,真实反映城镇化水平,也为即将进行的农业普查提供城乡划分依据。因此,定期开展城乡划分工作,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监测城镇化发展进程,既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此项工作即将启动,并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县统计局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县统计局要深入一线,参与、指导部门的现场划分工作,主动协助解决基层统计机构在划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任务。
四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普查工作后续工作。县统计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完成经济普查的后续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方法和要求,做好经济普查各项数据的调整和衔接工作,搞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利用,及时发布经济普查公报,总结分析全县经济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要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管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建立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目前我县最全面、最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县统计、国税、地税、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把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努力使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成为一个覆盖范围全面、查询方便、运行安全的“活库”,为政府提高监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在抓好以上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县统计局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协作,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考核工作,严格按法定要求做好统计登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各项工作。
同志们,新的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统计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希望全县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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