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要加大农村教育的督导考核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农村教育工作的监督、监控和评估,不定期开展对农村教育的专项督查与通报,督导评估的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和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对拖欠教师工资、调剂挪用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平调挪用中小学杂费、不及时修缮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要加强教育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内审,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第三,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发展环境。要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教育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继续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好事、办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加强对农村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要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校园内外群防群治网络。各新闻单位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办好事的领导干部,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支持农村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辛勤耕耘在农村教育第一线、特别是长期工作在山区的教师的先进事迹,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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