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省局全
面完成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做到:认证时限不延期,认证政策不走样,认证标准不降低。
同时,继续加强对已通过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帮助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生产管理,提
高制剂的质量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监管机制,加强对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按
照国家局的要求,履行好药品进口口岸局的各项职责,严格把好进口药品质量关。
2、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g认证工作,根据国家局要求,
年内要完成市区×××城近50xxxx药品零售企业的认证工作。结合g认证,全面实施分级管理,确
定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级别,加大对违规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
施进程。以“医保定点药店”为重点,继续加强对驻店药师在岗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驻店药师
到岗履行职责。
3、开展×××各类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用药管理的试点工作。抓紧《×××医疗机构用药管理
办法》的立法调研,为出台相关政府规章作好准备。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管理规
定》,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管理。出台《×××高校卫生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暂名)》,并抓好一个试点药房,推进在杭高等院校的用药规范化。
4、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管。积极主动做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准备工作,完善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体系,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实施《×××医疗机构医疗
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口腔义齿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安
全管理,开展一次性医疗用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5、加强药品市场稽查。继续坚持并完善与公安联合打假机制,增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
沟通联络,开展联合行动,对药品市场的违法行为保持严防高压态势。继续发挥96311举报投诉
电话的作用,做到“有诉必查,有假必打,有案必破”。要以中药材市场、降价幅度大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进口药品、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
开展稽查。要把稽查覆盖面扩大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乡结合部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乡村卫生室。
(三)要加强监管和稽查的结合,互动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广义的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的监
管和稽查,其中,日常监管主要是对主体资格的确定,侧重事前的监督,进行的是准入审查和认
可;而稽查则主要是对主体行为的规范,侧重事后监督,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两者的目的
是一致的,都是保证用药安全,两者的工作方针也是一致的,都是坚持“监、帮、促、相结合”。
因此,两者不能偏废,不能互相取代,要相辅相成,紧密结合,互动推进。日常监管要介入稽查,
稽查要介入日常监管。监管工作人员要参与稽查,了解对不规范企业的查处情况,采取与稽查相
对应的措施,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开展帮助指导整改工作;稽查人员要参与日常监管工作,
掌握准入审查的标准和规定,了解涉药企业的强项和薄弱环节,把握涉药企业的经营动态。要建
立日常监管与稽查的互相参与制度制定机制和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做到管理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共
享,管理行为的配合协调与一致,实现动态监管和有针对性稽查,做到查得准、帮得实,提高工
作效率。
(四)继续夯实基础。各区、县(市)药监局的建设是药监系统的基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
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