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耕地的内涵。前段时间我到衢州去调研,发现过去种在耕地上的成片桔园,由于受冻害都枯死了,老百姓反映再种桔树种不起来,最好能恢复耕地。现在勤快的农户已在当旱地种,按土地详查和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反映的仍是园地,那我们何不帮助农民去复垦,而且还可建成标准农田,象这种废弃或退化必须淘汰的园地垦造成能直接具备生产粮食能力的土地,当然应作为占补平衡的耕地来考核。四是抓紧修改补充完善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我省各级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有专题,后来又搞过土地整理暨标准田建设专项规划,且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作用。现在国土资源部要求补充完善,我认为很有必要。一方面土地整理政策要长期坚持下去,只有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并保持政策相对稳定,才有可能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另一方面,100xxxx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后,还有多少土地、哪些土地还可以整理,哪些土地还可以开发,哪些建设用地还可以复垦,需要认真分析,需要通过专项规划予以落实,以保证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厅里己以浙土资发(2002)32号文件转发了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确保11月份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规划。(市、县在修改完善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技术上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省土地整理中心编制)
五、关于维护征地秩序与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
说到征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特别关注的问题,征地管理又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项很重要的也不大容易做好的工作。征地管理工作本身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大局。前些年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的负面效应日渐显现,由此引发的信访、上访,甚至集体上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尚未解决。突出表现为“六难”:一是,在土地补偿标准确定上,存在要寻求一个既合法,失地农民满意,又与政府财力、企业发展承受力和投资环境允许度之间相统一的最佳结合点难。二是,在对农业人员的安置上,安置的方法途径单一,解决后顾之忧难。三是,历史上政府工作中存在与群众间的隔阂,如规划选址不合理、过去曾有过的承诺不兑现、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公等问题,到征地时群众提出一篮子解决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些认为合理应解决或可以解决,但限于职权表态难,有的即使表了态,落实也难。四是,因一些村干部素质不高,土地补偿费交给村后,管理跟勿上,土地补偿款使用上未公开、不合理,甚至投资失误、出现坏帐,有的被用于吃喝,甚至被个别人贪污挪用等等,农民意见很大。不解决前期征用土地遗留问题不行,平分也不行,简单地把土地征用补偿费分了,村与组产权关系又纠缠不清,即使村组搞清了,还有承包关系,农嫁女等分配政策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又很大,征地工作难做。五是,一些农民群众国土意识淡薄,尤其是一些城市×××,把许多政府投资形成的地价因素也全部当成了自己的合理收益,政府需要征地时讨价还价,任意哄抬土地价格,满足其要求法律不允,不满足其要求就易引发群体事件,社会稳定难。六是,随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面扩大,法律对被征土地经营户的补偿只有青苗和由其投资的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而其对土地改良和动产等风险投入就无法补偿,我们虽十分同情,但缺乏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又难以补偿。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
第一,进一步提高了对征地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目前全国正在认真学习jzm总书记“七一”讲话,按“十五”计划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经济发展和建设,已对用地问题不仅提出了时间紧、用量大的新要求,而且还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发展,波及社会稳定。我们必须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存在问题。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领导汇报和宣传征地制度改革是保障经济稳定的措施,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征地制度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征地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以赢得领导重视,群众理解,从而积极稳妥、扎扎实实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尝试。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征地制度改革必须认真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征地制度改革涉及我国产权制度建设,涉及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涉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涉及征地行为的规范。因此,试点中必须认真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二是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让其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中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四是坚持政务公开,努力实现征地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规范运作。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在征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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