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房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和《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强化管理,密切同各区的关系,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工作协作和配合,开通市区联网。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快发证进度,健全房产档案。三是加强档案整理工作,抓紧时间建立健全市区统一的房产档案并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
(二)优化环境,促进房产市场进一步繁荣活跃。一是加大房地产政策的贯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完善服务,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促进了房产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活跃,为居民买房、卖房、租房、换房提供了便利。二是在认真总结往届房展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房产展示交易会,促进房产交易。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的优势,特别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新闻楼市”和“网上楼市”,以“楼市家园”、“房产之声”、“房产报道”等房产专题栏目为依托,扩大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上的宣传,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三)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为契机,加大房产市场的整顿力度。一是加强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品房预售、销售公示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构买卖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问题。二是加强房产中介服务行业整治和管理。要健全中介服务市场准入规则,实行中介服务管理机构资格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档案。要坚决清理假中介、黑中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教育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认证,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大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力度,力争到6月底前,各县市区的评估机构完成脱钩改制,取消评估业务的区域限制,实现全市范围内评估业务的全面放开。三是建立健全房屋租赁档案,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四)深入实施“安康居住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