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在这次会后要立即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定领导、定部门、定方案,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务必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要坚持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采取坚决措施,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事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此外,还要注意重视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新闻宣传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防止炒作涉及稳定的敏感问题。事件发生后,更要严格控制,统一口径,使之由热变冷。我们要从汉源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牢牢控制舆论阵地,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警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的维稳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以及议事、信息报送、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协调督办、联系会议、表彰奖励、经费保障、责任查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规章制度,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灵敏快速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摸排,对有可能或曾经引发过群体性事件的行业、部门、部位,对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等重点人员的动向进行预察、预控,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动态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做到情况清、动态明,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牢牢掌握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主动权,增强维护稳定的防控、处置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点放在基层,善于抓苗头,善于控制源头,善于就地化解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
一是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发生地的县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赶赴现场处理,决不能拖延、推诿。要带头面对面做群众工作,诚恳听取群众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