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第一套、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广播节目(即4+2标准)。同时,还要能够接收到当地的广播电视节目,尽可能让用户收看到更多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因此,我县除达到“4+2”标准外,必须要收听收看到南宁市和本县的电视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套数最少应达到8—10套,广播节目3套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尽可能让用户收听收看到与县城居民一样多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当地经济信息的需要。已建网的乡(镇),村未达到此标准的,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补送信号。对已“返盲”的行政村,也要纳入这次“村村通”建设任务,按此标准进行恢。县200个自然村的建设任务,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县里都已明确了配套资金。我们要严格按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地落实“村村通”各项建设指标。
第二、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方案、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采用最经济、最可靠,便于管理的技术手段综合覆盖。要避免有线和无线交叉覆盖、重复投资对有线和无线都无法覆盖的村,则设独立卫星地面接收站。由于卫星地面站不便接收本地广播电视,且投资很大,所以在数量上要尽量控制。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地勘查。掌据第一手资料。在实施过程中,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把覆盖面广、容易联网、受益群众多、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屯先规划先建设,能做。的先做,能通的先通,形成带动效应。对入网积极性不高的村,可先设立示范户,以优质的传输信号,丰富的节目内容吸引群众入网。
第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村村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首先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有关部门要抓好项目规划、方案审核、下达建设任务,规模控制,工程管理。县财政局要负责落好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县广电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抓方案审核。抓督促检查,抓资金核拨,抓工程验收,抓责任落实。县网络分公司负责抓建设、抓进度、抓质量、抓入网、抓长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有分工,又要合作,同心协力把,“村村通”工程建设好。自治区规定,配套资金统一转入县网络分公司“村村通”建设资金专户,并单独设立帐户进行核算。由于该工程是两年的项目要求一年完成,工期紧、任务重,所以,配套资金务必要在2005年第一季度前全部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规范收费,决不加重农民负担。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入户的建设安装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向农户一次性收取。农民每户入网费为250元,月收视维护费按节目套数收取,最多不超过每月l 0元。对于居民集中,入网率高,便于施工的村,入网费可以适当优惠,以吸引农民入网。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要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村村通”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一文笔审批制度,集中采购制度,定期汇报制度,验收审计制度,宏观调整制度。特别强调的是,配套资金进入专户后,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防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借机敛财。所有采购的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广电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每个项完工验收前,必须进行项目审计,确保工程质量;五是认真履行领导负责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已签订了贵任状,责任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心协力,全力推进“村村通”工程。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决完成“村村通”的目标任务
农村社会文化事业基础建设“村村通”工程,关系到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村村通”目标任务。
第一,加强领导。党委、政府要把“村村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县“村村通”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从县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务必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加强监督管理。“村村通”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必须知强监督管理。到2005年底要完成200个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强化管理,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要严格制度,倒排工作计划,要列出工程进度时间表,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村村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严格招投标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设备质量;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遵守施工规范,严把质量关,努力降低成本,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加强廉政建设。在“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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