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人选的机会,进一步对每个班子和干部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主要看班子的强弱,看班子成员威信的高低;预测哪些人能选上,哪些人选不上;看哪个村还没有合适人选。对这些情况一定要摸清,进行准确地分析评价,排出一、二、三类村。根据分析情况,确定哪些村先选,哪些村后选;哪个村先选支部,哪个村先进村委,制定出一个详细的方案。对一些软弱涣散的支部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特别是对那些能力差、威信低、党员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乡镇党委要及时调整。对治安状况混乱、宗族派性严重的村,要派工作组限期整顿。对确无合适人选的村,经民政部门批准,可暂缓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镇党委从机关中选派优秀青年党员干部到这些村支部任职或挂职。三要引导村“两委”班子,兑现就职承诺,理顺群众情绪。村党支部班子特别是“一人兼”的村支部书记在这次换届中能不能连选连任,一方面要看任职期间给老百姓办了多少实事、好事,任期目标完成的怎样,上任时的承诺兑现了没有;另一方面要看是否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所以,要引导村“两委”班子抓住换届前的这段时间,对自己上任时的承诺及兑现情况进行认真的回顾和梳理,看哪些已经办好了,兑现了,哪些还没办好、没兑现。对没有兑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如期完成,或有一个好的开端,让群众满意。对那些确因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如期完成的事情,要向群众讲明原因,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因方法不对头,考虑问题不周到,得罪了群众,伤了群众感情的,要通过走访等形式,向群众表达自己的诚意和歉意,消除误解,求得群众的谅解,争取群众的拥护。同时,各乡镇也要对那些上任时说大话、乱许诺,工作中不办事、乱办事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曝光,以防止这种人在这次“两委”换届中再钻空子。四要注意抓好稳定工作。“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基层干部群众的关注度和敏感度非常高,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问题,影响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一定要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再细,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一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民意,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力。上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有些来信来访,就是因为程序上出了问题,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抓住了把柄,群众也不满意。这个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选举,切实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少,应当交给群众的权利一点不截留。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把问题解决在当时、解决在当场,绝不能掩盖、拖延、留下“后遗症”。谁如果在程序上把握不严,出了问题,而又处置不力,引发了不良后果,就要追究谁的责任。二是要注意解决好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各有关人员,都要随时注意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对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要善于分析,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对个别拉选票、搞派性或宗族活动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对蓄意破坏选举的,要依法坚决打击,努力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定要重视,不能推诿、不能“踢皮球”,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
四、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市委决定,我市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3月中旬以前做好准备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全面展开,到5月底基本结束。要顺利完成选举任务,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制。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县(市区)、乡镇“一把手”工程,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县(市区)分管副书记、人大副主任、副县(市区)长要靠上抓,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组织部、民政局是负责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主要部门,也要靠上去抓。组织部门要担当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并重点抓好“两推一选”村党支部的工作;民政局要重点组织、指导好村委会换届直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拿出对在“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公安部门要做好选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恶意破坏选举、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信访部门要认真处理这方面的来信来访;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搞好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宣传,搞好换届选举中正面典型的宣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农村民主选举的过程,本身是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探索实践的过程,选举中出现个别村没有选准“理想”村干部的情况,是正常的,不要大惊小怪。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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