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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必须着力与进一步推动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结合。光彩事业是自愿参加的民间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的开发式、投资性的扶贫行为,而不是单纯捐赠式的慈善行为;是以增强贫困落后地区自我“造血”功能为主的活动,而不是片面强调外部“输血”的活动。投身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通过企业的投资经营行为,把自己的资金、信息、市场、管理、技术等优势与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长期稳定的经济合作关系,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因此,光彩事业深入开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让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扶贫开发的活动中,不断发展、壮大自身企业,从而使光彩事业始终处在一种良性的循环当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要鼓励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我县农业产业化项目政策优惠、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等方面优势,到农村投资兴业,谋求更快的发展;要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的步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从源头上缓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压力,这也是投身光彩事业的重大举措。就我县的情况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县委、政府在重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有企业改革,县级各有关部门也都纷纷制定落实措施,营造平台,优化环境,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民营企业的当家人,要有眼光和胆略参与进来,实现自身企业的跨越式发展;要充分利用工商联同业商会的平台,实施光彩项目的“组合推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联动式发展。要适应光彩事业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完善项目推动思路,探索实行组合推动等新方式,对一些较大的光彩事业项目,可发挥同业商会的优势,组织多家企业共同实施,带动更多的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得到发展。
三、壮大光彩队伍,加强自身建设,为光彩事业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县光彩事业的参与者队伍与全县数百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说明我县光彩事业的发展潜力还很大,我们的组织工作还需大力加强。今后,统战部门要把在光彩事业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作为培养、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条重要标准,使光彩事业真正成为培养合格“建设者”的一个有效载体。在此基础上要从三个方面扩大参与光彩事业的队伍:一是要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了解光彩事业,更好地凝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吸引他们中更多的人参与光彩事业;二是吸引一些与古蔺有联系的外来投资者参与到我县光彩事业中来;三是要加强与兄弟县(区)光彩事业组织机构的联系,吸引更多的县外民营企业家参与我县光彩事业。
要切实加强我县光彩事业组织机构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光彩事业促进会作为光彩事业的组织机构,要在统战部、工商联的领导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把光彩事业纳入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逐步解决好人员配备、活动经费等问题;要努力在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光彩事业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完善光彩事业的政策、资金、信息、宣传、荣誉等社会支撑体系,尤其是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对在光彩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理直气壮地给他们荣誉,给他们地位,努力营造光彩事业向广度、深度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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