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运行环节的监督,严格资金拨付及备案等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三专”管理,即对项目资金一律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支付、专户核算”; 四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扶贫资金现象。
三、加强领导,为完成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扶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按照地委、行署关于扶贫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一些扶贫项目还要另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由县考核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各乡镇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减贫“摘帽”情况和阶段性脱贫目标实现情况等进步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乡镇,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未如期实现减贫“摘帽”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年是“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的起步之年,抓好今年的扶贫工作,确保到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抓好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为夺取“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首战告捷而努力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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