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的乡镇民爆物品使用服务队和矿山企业又不限期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坚决杜绝安全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严明纪律,严格奖惩。要进一步严明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和管理、疏于监督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和企业,坚决停供民爆物品;对检查中发现有非法购买、使用、转借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七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宣传发动的触角延伸到各部门、各乡镇、各个企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私制、私藏、私贩等违法行为。通过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奖励办法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上缴私藏的爆炸物品,积极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使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无处藏身。
同志们,民爆器材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资,涉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要求,再添措施,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全力以赴防范各类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涉爆行业的安全生产,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