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好。健全监事会制度,行使好股东赋予的监督权,保证现代医院体制的良性运行。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具体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从而使医院建立健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体制性结构。
2、积极实施用工制度改革。要彻底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旧体制的弊端。因此医院要依据有关员工聘用合同制的规定,建立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员工自由择业的用工制度,全员实行聘用制。
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承诺《试点方案》关于职工安置的内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及养老保险等问题,在退休时按原事业单位待遇政策不变;对新体制的工作年限和养老保险等问题按新体制待遇。改制后医院养老保险按县政府关于国有医院的规定办理,保证退休后待遇不变。政府决不让旧体制产生的问题,拖累改制医院,决不让改革的先行者吃亏。
3、努力搞好分配制度改革。改制后,医院要坚决打破“大锅饭”的分配积弊,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把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等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工资分配办法。对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股东,要探索采取年薪制、奖励股份等办法把效益与贡献挂钩,激励股东、员工关注医院的收益。
4、健全财会制度。要按照国家关于非营利性医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规定,并参照《公司法》会计制度,建立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增强管理透明度;按照政府指导价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要接受有关部门、股东的监督。
5、强化行业监管。要按照国家关于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医院要主动接受卫生等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和行业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坚决不卖高价药,不干违背医德医风的事。同时,我保证,在你们改制后,政府决不会对你们另眼相看。你们和其它公立医院,都是县政府的医疗机构,都为全县人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两者只是政府出资与职工出资的不同,只要大家遵纪守法经营,县政府一定能一视同仁、公平、公开、公正予以保护,并为你们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完善机制,是现代医院跨越式发展的保证
现代医院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各种生产要素有机组合的整体。这个有机体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政事分开后,在市场的激励下,各生产要素充满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如何使这个有机体实现个体优势最大化和整体优势最大化的统一,从而通过市场竞争,去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是以高智商知识分子群体为特色的现代医院科学经营管理所面临的新的课题。我认为,要做好这个课题,各位股东、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应该继续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股份制医院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理性化的经营管理机制,用新机制,保障医院走以“法”治院的道路,用规范的制度去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争取最大化的激活现代医院各生产要素个体积极性和整体积极性。
首先,要把制度的制定变成一个民主参与的过程。要通过最大范围的吸引股东、员工参与医院的制度制定过程,使股东和员工最大化的理解制度、熟悉制度、接触制度、认可制度,增加制度实施的可操作性,减少制度实施的成本和阻力。《医院章程》是规范医院、股东行为、保护医院、股东权益的“基本法”;《员工管理制度》是现代医院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的“基本法”。各位股东、员工一定要认识制定制度的重要性,热情、主动地参与到医院制度制定的工作中来,建设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准则”。大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并以《章程》、《员工管理制度》为主体,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体系,以保证“基本法”的贯彻落实,走出“以法”治院、科学经营管理之路来。
其次,要把制度实行好。制度是个“物”,有了好的制度,关键还要有人去实施。因此,医院要建立起与制度配套的施行制度。董事长要率领各位董事、监事会主席要率领各位监事、院长要率领各位管理层人员共同把规章制度实施好。要实施好制度,关键是各领导层的同志们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用自身的行为去影响大家去规范“执法”。同时,各领导层的同志们又要严格“执法”,敢于维护“制度”的尊严,使之成为带1万伏电的“高压线”。在“高压线”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创造一个公开、透明、平等的以制度管理医院的宽松的环境,使大家都能在这个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为医院的生存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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