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一)全力争取发展用地指标。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国土部门要把保障用地需求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展用地的瓶颈制约。要加大土地指标对上争取力度,发挥部门优势,认真研究政策,积极主动与省厅、市局搞好沟通协调,凡是能争取到的用地指标,都要尽最大努力争取。要与发改、住建、交通、供电、农业等部门搞好沟通,提前谋划,争取有更多项目用地纳入国家和省级用地盘子。要实施好土地开发扫尾项目,土地整理、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创新土地综合整治的新模式,探索解决土地指标问题的新办法。
(二)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挂牌出让。要认真落实招、拍、挂出让制度,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招、拍、挂出让各个环节的监管。要切实加强供地计划管理,结合县十一届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强基、建城、兴产、惠民”目标,实事求是地统筹安排好全年供地计划,将供地计划与供地率合理衔接,充分利用存量土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供地率,在编制计划时,要提前统筹考虑征地拆迁工作的难度和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等用地“应保尽保”;要充分挖掘潜力,加强我县商服用地的出让力度和欠缴出让金的追缴力度,不断为我县城市建设集聚资金;要不断强化土地供应监管,对于已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闲置土地认定并进行处置。
(三)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国土资源保护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考核细则和考核指标,将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和责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基本农田的利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特别是加大对1000亩以上大坝耕地的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基础设施的保护,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管理要求,继续深化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搞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防避让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要结合依法行政,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两违”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机制,提高查处积极性。县水务局、供电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加强职能管理,严格控制群众为“两违”户提供水、电资源,坚决制止直接为“两违”户用水、用电上户行为。要成立两违督查领导小组,对班子能力弱、责任心不强的单位及社区及时问责,杜绝在工作中领导不重视、干部责任心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六)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进行登记,摸清个人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等“家底”,为我县科学地制定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
(七)切实加强地质找矿工作。要充分利用所取得的地质勘探成果,进行“十三五”找矿规划。以地热、铝土矿、页岩气为重点,加大地质找矿工作,力争长丰铝土矿勘探项目在省地勘基金中立项。
(八)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非煤矿山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用地、非法开采行为,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实行安全事故零报告。
四、明确责任,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涉及多方面利益,影响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