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煤矿安全。一是加强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对正在进行兼并重组、停产歇业的矿井,严防偷采盗采行为;对没有加入主体企业的矿井,要严格监管、重点防控;对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较低的矿井,要进行专门巡查。二是工作要有重点、有区别,实施最优先、最强度、最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3.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举一反三,认真吸取“1·16”事故教训,切实加大对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当前复工验收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质灾害和地表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凡整合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复工;凡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复工;凡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没有足额缴纳的,一律不准复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复工;凡未按开采设计进行开采、未执行台阶式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4.抓好消防安全。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对宾馆、饭店、网吧、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小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四是继续加强对农村50户以上集中居住村寨、小集镇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教育,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演练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6.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要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实行生产、物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流向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好险源。
7.抓好校园、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工业企业、高污染行业等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重点查证照是否齐全,来源是否可靠,质量是否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
(三)强化“八项措施”是保证。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配合紧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政府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点。要狠抓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安全统计工作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严惩重罚,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2.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要制定出台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管重罚。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