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握重点,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和满意度
答复并不是办理工作的终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贵在落实。各承办部门要把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好意见与我们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今年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提高办理实效这一核心,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规范办理程序,着力在解决问题和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联系,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和想法,是我们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代表、委员们对我们的办理工作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从这个层面上说,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满不满意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办理态度。对此,各承办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细化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商、沟通,要让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到我们的办理工作中。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掌握实情,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在办理中,要反复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在办理后,要及时听取反馈意见。联系的方式也要不断创新改进,不要只是简单地打打电话,可以采取登门拜访、当面协商、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我想,只要我们的办理态度端正了,即使一些建议议案和提案我们暂时办理不了,也会得到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满意度也就提高了。
(二)要狠抓问题的解决。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不能仅仅是公文答复来往,关键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对此,各承办单位要根据议案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一是对于一些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现实问题要抓紧解决,决不能拖而不办、久而不办。二是对于一些前瞻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建议,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力争通过政策的出台,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三是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但可以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讲清解决的时限、措施和步骤,以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待问题解决后应及时向有关代表、委员通报办理结果。四是对于一些“老案”、“难案”, 这类问题代表、委员反复提了多次,过去承办单位也答复了多次,今年各承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想方设方去破解;五是对于确实因与政策相悖或其他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讲清情况,争取理解支持。
(三)要规范办理程序。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交办承办、督促检查、复函审核、信息反馈等程序,对走访、沟通、回访、答复等重要环节,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做到一环扣一环,促进办理工作程序化,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二是要明确办理期限。按照规定,今年所有的议案建议和提案都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对个别确实难度较大,不能按时办理需延期的,要报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或县政协提案法制委XX县政府办公室同意,但10月底前必前办理结束。三是要注重调查研究。代表、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必须按照建议、提案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背景初衷,把握实质内涵,弄清问题症结,这样才能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一定要广泛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提出有见地、切合实际的办理方案和措施。
三、加强领导,确保今年的办理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领导重视是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办理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承办事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以及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政策性强的建议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办理,亲自走访代表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各承办单位务必注重协调,加强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责,主动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按规定期限提供会办意见。主办协办单位之间要建立沟通机制,多沟通、多协商,不推诿、不扯皮,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同心协力做好办理工作。
(二)强化督查,提高实效。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形成全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