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考评督促和责任查究要严格。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查工作,对任期内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重点整治地区在完成整治任务前,不得参加县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县的综治工作考评要加大禁毒工作考评权重,将禁毒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范畴。组织部门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在对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考察、选拔、任用和交流时,应征求县禁毒委员会意见。综治、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五,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保障要管用。要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解决突出毒品问题。人大、政协要加强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确保禁毒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在规范和统一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加大依法惩处力度。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力攻坚、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平安赫章、法治赫章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