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4、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开展旅游标准化城市创建工作,选择旅游标准化城市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旅游企业作试点,通过开展旅游标准化城市的试点、示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旅游企业严格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5、积极创建旅游行业品牌。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全面推动旅游服务业建立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自主品牌建设,争创旅游业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先进企业,形成一批知名品牌。
6、开展旅游标准实施评价。加强旅游标准实施的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城市试点建设活动效果评价模式,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服务评比工作,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促进标准实施、服务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增长。加强旅游标准化城市建设宣传培训工作,定期对相关单位执行标准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实施奖惩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委办、政府办负责协调下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旅游标准化试点及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全面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完成任务,并负责收集整理资料,以迎接省、国家旅游局的相关检查。
市发改局结合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我市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有关政策措施的制订及协调推进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并根据需要联合有关部门制订颁布地方标准,监督各项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图形标识的规范检查指导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预算,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旅游标准化创建和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氛围营造、宣传报道等工作。
市广电局等宣传媒体部门负责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创建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电影院等文化娱乐演艺场所的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制定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策划、起草开展创建旅游标准及智慧旅游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编制旅游标准体系表,对接国家、省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具体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对城市道路、城市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城市绿化、城市照明、城市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创建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景观、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城市旅游公共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和智慧旅游规划工作。
市公安局负旅游饭店、歌舞厅、足浴、美容美发厅等休闲娱乐特种行业场所的监管,维护旅游市场公共安全秩序,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各旅游购物点、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打击违规经营行为,打击攀附性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市经贸局负责餐饮业、旅店业(不包括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的标准化创建及智慧旅游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全市宾馆饭店及游客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旅游客运、汽车站等行业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
市口岸办负责机场等口岸行业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
市火车站负责火车站范围内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
海事处负责九曲竹筏漂流、皮划艇漂流、码头等水上项目的旅游标准化及智慧旅游创建工作。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