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或通称两个条例],并于2003年12月31日以中发[2003]17号、18号文件颁布实施。这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又一重大成果和重要里程碑。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对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具有划时代重大的意义。
认真学习两个条例,明确掌握基本内容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内容
党内监督条例设五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6600余字。 第一章总则: 规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 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从1——5共5条; 第二章监督职责: 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从6——11共6条; 第三章监督制度: 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每项制度列为一节,从12——39共28条; 第四章监督保障: 规定了实施监督条例的保障措施,从40——44共5条; 第五章附则: 规定了监督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从45——47共3条。
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首部监督大法。通篇贯穿了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
(二)、关于党纪处分条例的基本内容
党纪处分条例设三编:即总则、分则、附则,分十五章和附则,共178条。 第一编总则: 设五章(一 ——五),共44条。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从1——8共8条。规定了纪律处分条例立法的目的、指导思想、五条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违纪和纪律处分,从9——17共9条。规定了对党员纪律处分的种类、对党组织纪律处理的措施等;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从18——29共12条。对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各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从30——33共4条。对开除党籍、行政处分或其他纪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