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之商榷》等多篇论文,对英国法制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比如他认为,“盎格罗沙克逊时代的英国,名义上虽不算是封建制度,但是实际上一切封建制度的条件差不多都具备了。”梅汝璈认为这为诺曼入侵后英国封建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这一看法,与当时一般学者关于诺曼入侵后英国才开始有封建制度的看法大有不同。又如,梅氏高屋建瓴,指出“陪审制”、“令状制”二者为英美法系的两大支柱,从这一角度来分析陪审制在英美法系的特有涵义以及特征。透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梅氏关于英国法制史的研究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有些认识水平甚至是我们上世纪80年代编《外国法制史》教科书时尚且不及的。除此之外,梅汝璈先生还针对大陆法、西方法学思潮、中国宪法问题、中国刑法、国际公法等论题撰写了大量论文。
《梅汝璈法学文集》所收的诸篇论文,乃系编者费多年之力,从深藏各地图书馆的大量民国期刊中搜寻而得,得来不易,但也只是梅汝璈先生法学成果的一部分,一些重要的论著仍不免有目无文。然而即便有此局限,作为梅汝璈所撰部分法学研究成果的汇编,《梅汝璈法学文集》还是为我们提供重要的途径,使我们得以认识梅汝璈先生所处时代的法律任务和使命,大致了解梅汝璈先生在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领域的成就,认识梅汝璈先生对于民国时期立法事业的贡献,认识梅先生对于以法律形式终结二战所作的重大贡献。
《梅汝璈法学文集》一书的出版,不仅是为了纪念这位曾被遗忘的法学前辈,也是为了纪念正被遗忘的历史和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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