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讲廉政,不能满足于洁身自好,还要敢于下手,敢于抓不廉政的问题。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说,领导的职责,就是干好事、办实事、管坏事。对维护原则和规定而得罪人的事,我不回避、不推诿,首先带头去抓去做。我感到,如今不少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是缺办法,而是缺勇气。现在勇气比办法更重要。有些看起来很棘手的事情,很不好得罪的人,你真拿出勇气去解决,去得罪,问题也就很快解决了。1994年7月,当时我是分区政治部主任,同时兼任纪委书记。有人举报分区招待所原所长经济违纪等问题,这个在单位小有名气且关系又多的所谓“能人”四处扬言:“谁也查不倒我,查我就没有好下场!”我听到这个话,就针锋相对地说:“我就不信这个邪!为了党的利益,我就要查他个水落石出。”在分区党委的领导下,我们顶着各种压力,克服重重障碍,将这个所长看管了起来,但刚看管了两天,这个所长乘洗澡的机会从厕所外墙的水管上溜下去跑掉了。本来已经出了个案件了,现在又跑了个人,问题更大了,上级首长批示要处分具体负责看管的人。我当时想,负责看管的两个人工作责任心很强,就是缺乏经验,为什么缺乏经验,首先我没有组织好,责任在我,我负总责,要处分就处分我。我就跟省军区的领导打了几次电话,我说处分是对的,因为人跑了,造成了重大损失,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该处分。但主要责任不能算他们看管的人,要算在我身上,我总负责,你们要处分就处分我。当时分区里风言风语也较多。有的说“你看看,查了半天,不就是查出贪污9600块钱吗?还给分区捅了一个漏子,分区的名誉受到了损失。”有的说贪污这么一点哪个单位都有,人家单位不查,平平安安,上面还表扬。我们一查反而给分区抹了黑。针对这种想法,我把机关所有干部都召集起来讲了一课。我说,“抓这些不好的事情,不能看上面表扬还是批评,而是我们的一种职责,是党性的要求,党的利益的需要。不错,这个所长贪污和逃跑,确实给部队抹了黑,但是,这种‘抹黑’比不查他,让他蒙混过关好。‘抹黑’,得到的是真名,是上级对我们正确的认识,不查他,让他蒙混过关,表面上上级不知道他犯罪,不会挨批评,但得到的是虚名;‘抹黑’,证明我们站在党性原则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对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查他,说明我们是站在个人利益的立场上对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抹黑’,证明我们对党实事求是,忠诚坦白,不查他,让他蒙混下去,说明我们对上级组织弄虚作假;‘抹黑’,说明我们在和腐败现象斗争,不查他,让他蒙混下去说明向腐败现象妥协。他逃跑是我们工作的严重失职,但这是前进中的一个失误,战斗中的一次失利,失误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只不过是一个苍蝇。”大家听了后拍手称快,很受启发,积极参与追捕。两个多月后终于从一个大山区里把他抓了回来,军事法院判了他三年徒刑,放到南京军区劳改队劳改。劳改中间,他回来做生意,看到我后说,“主任,你看怎么样,还不是出来了?”意思好像就是你搞我我还不是和以前一样。他又说:“我知道的,前前后后的情况我都知道”,我说,“知道了又怎么样,这些不都是事实吗?”现在他们夫妇都在金华当老板,他家属有时见到我,总要瞪我一眼,我对此也无所谓。当领导的,为了党的利益和社会公正,必须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必须逼着自己去得罪人,宁可伤了个人感情,伤了团结,也不能丢了党的原则。一个领导,不能要求人人都说你好,不能苛求没有对立面,有百分之八十的人真心地肯定你,就不错了。有时遇到一些纠缠和麻烦也是正常的。我们分区有个团职干部,97年因赌博被我们查处过,而且克服各种阻力对他作了行政严重警告的处分。前年他转业时,担心处分影响安置,多次找我要求把处分拿掉。我坚决不同意。一次他气势汹汹的来到我办公室,说:“今天我站着进来,就准备横着出去。”我毫不退让,针锋相对地批评了他。我们班子里的其他同志也一个口径做工作,最后他退让了。我从工作中感受到,只要你真正讲原则,你得罪了一个该得罪的人,就会有许多同志真心支持你,被得罪的人时间长了,也会理解你。即使人家记你的仇,只要你自己干净,你也不用担心,正直无私是无敌的。
我还有一条感受,我感到,讲廉政不单纯是为廉政而廉政,为了我们领导自己不犯错误不坐牢。从本质上讲,讲廉政是为了保证执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