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这意味着对于政治的边界理解同样存在问题。前文已经说过,好人好事在当代社会是一个过高的标准,极易产生歧义。往好里说,一个政府应该规定的是最低标准的强力执行,从而为它的全部公民提供自由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而不是让所有公民都按照一个标准行事,都被刻画成一个样子,这是不现实的。往差里说,这个过高的标准好像一顶巨大的帽子,可以扣到任何政策之上赋予其某种合理性,只要它打着道德的旗号。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制造的恐怖也好、纳粹的奥斯维辛大屠杀也好、中国自己的文化大革命也好,哪一次社会的大动荡不是伴随着全体人民道德激情的高涨?!当“悲悯”与“良知”不再是一个人与自己内心的对话、交流与反思,就是社会性混乱的始作俑者,这是太恐怖的。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一个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的最好方法是提供一个程序正义的制度平台,把经济的还给经济,把道德的还给道德。没有人能规定道德的合理形态,只有现实能够决定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与道德。这个现实包括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现状,现实不是不可改变的,但不能被硬生生的改变。政府能做的只是调整政治制度,进而生成与之相匹配的全民接受并自觉遵守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