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要急促徐缓,声音要宏大精细,音色要刚柔多变,情感要跌宕起伏。
产生这种效果的方法是:事实与道理相交,议论与抒情互见,严肃与轻松共存,快捷与徐缓交叉。如罗斯福的一次演讲。(《演讲艺术全书》P237)
(五)事例亲切可信
“事实胜于雄辩”,演讲中如果没有典型、生动、感人的事例做依据,再动听的语言也是苍白、空乏的。
有些演讲者总是喜欢列举一些人人皆知的名人趣事。似乎觉得只有名人的言行才有说服力。当然,名人事迹有一定力度,能收到“权威效应”。但是如果千篇一律,听起来就会叫人索然无味。另外这些名人一般不在我们身边,时间久远,地域遥远。听众容易产生“身外之物”“可望而不可及”之感,并以此产生逆反心态。
因此,演讲中也可以举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让人感到亲切可信的事例,它们具体、生动、实在、说服力强。可以说“下里巴人”,更易走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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