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却匮乏(T,484)。我们受到“为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亲朋好友获得物品和财产”的欲望的驱使,这种欲望“贪得无厌,无休无止,普遍存在,对社会具有直接破坏性”(T,494)。休谟认为,只要我们在前正义社会,我们就不能满足我们的物质欲望和需要;但是我们会努力。主要考虑的将是获得物质财富而不是的性和声望。
声望特征不可能在前正义社会产生的第二个原因在于我们的情感具有自然和不完全的倾向,这种片面性导致我们与他人发生冲突,阻止我们在获得产生自豪的必备尊重的层面上与人们产生互动。
当他人赞成我们对自身价值的原生反映时,我们获得他人的尊重。这种“赞成”及其形成的尊重,是在一个个体与另外一个个体调和时产生的,感到与他观察到的人同样的快乐。但是,如下文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尊重在一个人的自豪是被误导的情况下,不会产生:
当我们认为优缺点的一个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如果我们观察到他有任何特别的自豪和自负时;他具有自己的优点的强烈认识,控制了想象力,在我们自己的视野里也减弱了,以同样的方式,仿佛他真的具有所有美好的品质,他自由地归功于自己。我们的观点恰好在中间,为使之通过比较影响我们所必需。“如果他伴有信仰,并且这个人表现为具有同等优点,他对自己如此设想,它将会于在该人的优点似乎低于其自诩的场合发生矛盾”(T,595-596)。
似乎很清楚,休谟的观点是我们将只尊重那些产生的自豪感与产生自豪的原因相称的行为人。因此如果行为人对于只值得小的赞扬的特点感到强烈的自豪,那么,我们不是尊重行为人,而是责备他怀有误导的自豪和过分傲慢的自负。然而,当行为人的自豪有理有据时,他在其财产中得到的快乐会传导给来赞扬和尊重行为了的另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有理有据的自豪是品质,因为“没有什么比我们自己有价值更值得称赞,这种情况下我们才真正具有有价值的品质”(T,596)。另一方面,如果当行为人不具有有价值的品质而自己感到自豪时,会发生一些事情。他自己得到的快乐对别人而言,产生更多的痛苦,而不是快乐。发现他过分自负,“恶劣而讨厌”(T,596)。在误导的自豪的场合,比较的心理过程,而不是同情,引起注意,颠倒传达的感觉。从那些被他考虑的这个人所感觉到的当中,比较在旁观者产生矛盾的情感。
显然,无理无据的自豪产生对比,因此不能产生对那些考虑痛苦的行为人的尊重。应当认为,在前正义社会,行为人对其价值的原生反映最常产生对比,即使他的自豪感时有理有据的,因此,不能产生正确的自豪,建基于他人的尊重之上。休谟认为同情和对比效用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观察者自己的观念促成感觉的传达成为参照点的程度。
直接考察他人的快乐自然给我们快乐;因此当与我们自己的加以对比时,却产生痛苦。他的痛苦,本身考虑就是痛苦的;但是扩大我们自己的快乐的观念,就给我们带来快乐。(T,594)
无论什么时候,观察着自己的观念在其意识的前沿时,对比似乎就起作用。比如,当行为人经常考虑自己的物质地位时,当面对另一个人对他的物质地位的自豪感时,他自然地对他人感到否定,因为他不由得用他人的地位与自己的进行对比。
现在反观休谟前正义社会的第三个特性:人们有有限的仁慈和相应的自私。人们的情感天生时不完全的。一个人关心自己和接近他的人;他不关心那些在他家庭和朋友圈外的人们。平常经验和休谟的理论一样告诉我们,什么场合情感是不完全的,我们是从我们的局部观念而不是从全局观念看问题,对比在起作用。由于前正义社会我们的情感都是局部的,我们的任何经过对比布自然认同的人所获得的快乐都使观察者产生痛苦,而不是产生自豪的必要的尊重。
自豪,无论何种形式,都很少能在前正义社会完全产生。占有基础上的自豪,作为自豪的最普通和最明显的渊源,很少能恰当地讲自豪置于财产布安全的前正义社会。此外,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欲望和需要既会遮蔽也会干涉主要基于声望的可能的渊源的发展。因此自豪的明显渊源在自然状态严重减弱,使人难以保证对其价值的任何有理有据的原生反映的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史前社会中,人们的情感是不完全的,因此一个人在其自己价值中发现的快乐将使他人产生不悦,而不是使他人产生尊重,他就永远不能真正保有自豪。然而,经由限制他的物质利益,并意识到他人赞成的需要,行为人可以满足其对自豪的渴望。我认为,这正是正义公约所能为的:通过缓解资源的匮乏,稳定所有物,把人门偏私的情感转化为公平无私的,正义公约使自豪的产生成为可能。还有,正义公约使人们可以聚焦于物质财富之外的事情,以发展稳定的声望特点,产生一种新的,依赖公约,基于声望的自豪的形式。
正义公约如何是自豪成为可能
正义公约的主要有形效果就是就是占有物的稳定化。但是,一旦财产被稳定化,就产生了额外的效果:人们开始生活于和谐之中,并体验这种存在的心理恩泽。人们以前偏私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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