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财产,不得巧立名目滥发钱物,违反规定的,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财产清理审计小组要尽快对被撤并乡镇的物产、资金、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对财务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置办法,防止国家和集体财产流失。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组织和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群众利益,不准借调整之机,利用职权接受单位或下属干部群众赠送的礼品,更不能向村、企业等单位索要财物。这次干部调整量大面广、时间集中,为了不影响工作,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干部到新单位报到一律不搞迎送。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乡镇撤并,必然会触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利益。各乡镇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重视民意,关注民生,及时处理好撤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多种方式,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满足群众的需要。不管怎么改怎么撤,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永远是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我们不能因为乡镇撤并了工作也撤退了,要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的延续性,该报的项目要报、该修的路要修、该建的饮水工程要建、该给群众的利益要给,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当前尤其是要注意防汛救灾工作,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一刻也不能松懈,不能因为撤并乡镇工作而忽视了防汛救灾和安全防范工作。工作组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在干部群众的思想反映及意见建议、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确保乡镇撤并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一是要确保领导力量到位。撤并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参与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区人民政府政府派工作组到有撤并工作任务的乡镇,具体指导乡镇撤并工作。工作组按工作方案的安排,每个成员单位以及相关的部门要抽调2名以上政治过硬、组织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工作组工作,抽调期间原则上工作与原单位脱钩,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撤并工作。所抽调的人员要在两天之内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各工作组要切实做好乡镇撤并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各乡镇及各工作组,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要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有撤并任务的乡镇要尽快结合本乡镇的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乡镇区划调整的要求和程序,把各项工作任务一一细化,层层分解,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乡镇撤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确保服务支持到位。区直各部门特别是人事、编制、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审计、档案等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制定好各项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为乡镇撤并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扎扎实实地做好服务工作。
四是要确保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在正式宣布撤并之前,原乡镇的党委、政府要继续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正式宣布撤并后,由调整后的乡镇党委、政府对新的辖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要被撤并的乡镇,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要继续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抓好各项工作,决不能因被撤并而消极怠慢或者互相推诿;并入的乡镇也要和平常一样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不要等待观望。如果发现因撤并乡镇而放松要求,耽误工作的,要严肃查处。此外,被撤并的乡镇要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清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同志们,这次乡镇撤并工作要求在月底前结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事关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希望各有关乡镇和区直各单位领导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乡镇撤并工作任务。需要调整的干部,要服从安排,讲大局,讲责任,讲团结,努力学习,勇于开拓,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优异的业绩来回报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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