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以权徇私、违规办理审批手续。
四要依法整治。第一,严格程序。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执法人员在开展集中整治中,特别是强制拆除行动,该下的执法文书坚决不能少,该走的法律程序坚决不能省,力求做到法律上有凭有据、程序上无懈可击,切不可因“图简单、图省事”而违反规定、程序乱整治。第二,注重方法。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强势推进,更要注重思想教育、有情操作。各乡镇和村组党员干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违法对象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做在前,特别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和不和谐因素。第三,强化问责。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违法建房情况严重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和纵容包庇,甚至以身试法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严肃查处。要强化整治工作责任,对整治过程中领导不力、履行职责不力、不服从指挥调度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出力、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强制拆除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建房户,公安部门要坚决果断予以处置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