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机关党组织要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责,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紧密结合党员队伍和工作实际,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要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富蕴县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注重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要把党委(党工委、党组)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搞好舆论宣传,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县上下抓党建的大党建工作格局。
同志们,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既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职责所在,更是上级党委的政治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按照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显,不断提升全县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富蕴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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