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八小时以外应该是干部自由支配的时问,对干部工作岗位以外的表现进行监督,有侵犯人权之嫌,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一些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往往出在业余时间,出在节假日,出在生活圈、社交圈,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干部监督的部门和干部要更新自己的工作理念,摈弃只监督“八小时以内”不监督“八小时以外”,只监督“工作圈”不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树立起对领导干部实行全方位监督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要通过“四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看其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是否坚定;二是看其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是否做到了集思广益,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意见,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决策后是否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三是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是否按规定程序选拨任用干部,是否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看其是否敢抓敢管,是否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健全机制,使干部监督更有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那些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各单位各乡镇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做到会前指导、会中参与、会后督查,努力提高各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三是要逐步建立干部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在一如既往地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团体监督作用的同时,要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测评”、“班子运行情况考察”等办法,动员和鼓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要大力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民主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横向联动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产生叠加效应。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抓好联合考察干部的工作,要注重运用考察成果,搞好选拔任用;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完善网络,使干部监督范围更广。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今年,我们将在巩固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监督网络建设,要在部分乡镇、县级部门中进行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改变以往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局面。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党员和干部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将干部监督工作扩展到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信息,是干部监督工作基础。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要通过信函通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努力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要通过交流,尽早、尽快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和纠正;同时,也要通过交流,发现和推荐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发挥干部监督在用人上的正面导向作用。
四、加强领导,紧密配合,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各联席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分管领导来参加会议的单位,在干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党组及单位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会后,各联席单位要抽调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踏实、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会议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允许联络员列席本单位有关违法违纪事件处理的党委(组)会;要允许联络员调阅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相关材料等。同时,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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