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网络,继续加强农牧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使农牧村妇女儿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继续实行农牧村贫困孕产妇救助,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解决农牧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确保母婴生命安全。水务局、爱卫办等部门要加大农牧村安全饮水和改厕工作力度,提高农牧村饮水质量,减少水介质传染病和妇科病发病率。
二要完善并落实性别平等就业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各乡镇要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培养树立一批敢闯、敢干,有胆识、有魄力的创业典型和增收致富带头人。农科教培训中心、农牧、社保等部门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要重视对农牧村妇女的培训,力争妇女培训输转比例不低于30%。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重视妇女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就业率和就业层次。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围绕妇女就业创业,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重视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行业、岗位,要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组织妇女参加技能培训,提高致富本领,发展劳务经济,帮助农牧村妇女增收致富。同时,要加大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监察力度,及时处理侵权行为。
三要进一步提高婚检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覆盖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县婚检工作去年才得以恢复,并且有县财政列支60%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人口委、民政局、妇幼站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学习推广其他县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落实婚检措施,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孕产妇及农牧村儿童保健覆盖率不达标的现状,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和农牧村儿童保健覆盖率。同时,人口、妇联、民政、卫生和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巩固国家级计生优质服务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要关注并解决男女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及家庭暴力、离婚妇女、单亲家庭子女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
四要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程度。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女领导干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党员、基层女干部和女性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升妇女参与政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层次。要不断鼓励妇女广泛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推动我县妇女参政议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两规划指标中要求乡镇班子配备女性正职3名、科级后备女干部比例不低于28%、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不低于55%的比例要求,这方面我们欠账还比较大,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妇儿工委要向县委提交我县妇女参政议政状况的专题调研报告,汇报妇女参政议政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和各群众团体都要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氛围,帮助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
三、履行职能,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广泛参与。特别是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把妇女儿童工作和其他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落实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形成强有力的妇女儿童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一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xx年是落实终期目标的攻坚之年。县政府妇儿工委已对今明两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两规划目标要求,针对尚未完成的重点难点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和落实目标任务。涉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较多、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定期研究妇女儿童工作,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实现。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快对科级后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进度和各级班子中女领导的配备进度,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班子中女性正职的配备要统筹考虑解决。公安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妨碍妇女儿童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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