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基本依据。要优化单位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狠抓安全的检查、整改、评比和激励等环节,不断提高单位安全工作的水平。
3、强化考核机制。局长室年初跟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和《平安创建责任书》,将于年底对各单位领导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平时考核,增强考核的随机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根据考核结果,对做得好的要予以表彰。对轻视安全工作、消极懈怠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要在措施的完善上抓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无论是局机关,还是各基层单位,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都必须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岗位责任制。局机关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形成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网络,具体的由局安全科牵头,人秘科、企管科、工程科、运管处、海事处共同负责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特点,认真拟定好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组织,确定责任人,明确具体目标。
2、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宣传展览、发放宣传画册以及在公众场所建立防范标示牌、悬挂横幅、创建板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全面掀起宣传发动高潮。要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系统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尽人皆知,深入人心。同时,要通过“安全教育日”、“安全形势分析会”、“安全工作大家谈”、征文、演讲等形式,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全系统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3、加强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思想,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作为“平安单位”创建的重点。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为主要手段,构建覆盖全系统的安全防范机制。有条件的单位,要把技防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努力增强安全防范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要坚持反复排查,坚决落实各项措施,消除一切隐患,做到百密而无一疏。要按照我局和市综治委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派出所的支持和指导,设立“警务站”、“警务室”,此项工作年内将组织专项检查。要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值班和登记制度,严把进出口关。有条件的尽量用保安人员担任门卫管理人员。要特别重视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该安装防盗设施、报警装置的必须要落实。要总结经验、研制预案,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普法教育。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在全系统进一步开展广泛的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经常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特别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普法宣传工作,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教育他们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遇到的矛盾。要加大整治单位周边环境的力度,开展“拒绝xx”、“远离毒品”等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单位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5、加强全程督查。局将以创建办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随时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对在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协调。要突出单位综治工作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这一重点,做到下基层必须查单位安全工作,听汇报必须听安全工作的汇报,查现场必须查安全设施和安全资料基础台帐。凡在常规检查、全程督查、明察暗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必须规定时限从速整改,否则严肃予以查处,努力遏制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的“扯皮”、“推诿”现象。
同志们,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关系到平安泰兴创建工作“保牌子、上台阶、创新高”这一目标任务的完成,关系到我市科学的交通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更关系到交通建设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确保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泰兴创建工作层次和水平的提升,为安全、和谐、健康、文明的交通环境人创造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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