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干负责到位,征迁要按时完成。一是沿线政府要做到任务包干到位。任务包干到位,实质就是责任到位。沿线县人民政府是征迁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若干名业务精、协调能力强、善于做一线群众思想工作的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善始善终投入一线征迁工作。要把具体的任务落实到有征迁任务的每个村、每一户、每块地,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明确。要认真组织召开一次沿线行政村负责人及征迁户代表参加的会议,向群众讲透讲清政策,使沿线群众真正成为征迁的受益者、支持者、配合者。责任包干到位,还必须做到出现矛盾就地解决,决不可推诿扯皮,更不可把矛盾上交,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共产党员及其家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要包干负责征迁范围内本人及亲戚朋友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征地拆迁费实行包干使用。xx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县政府实行承包,征地拆迁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市人民政府“xx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组织拨付。征地拆迁费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零星树木补偿费直接兑现到个人;附着物和拆迁补偿费由县协调办直接兑现到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征地补偿费在征地协议签订并认可后兑付20%,其余根据拨款进度分期支付。拆迁费签订协议后按总额的60%支付给被拆迁的单位或个人,新房建成验收后,兑清余款。涉及个人的青苗、果木补偿费优先支付。征地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兑付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拆迁费、青苗补偿费兑付给被征地拆迁的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不得拖欠、截留、挪用。相关县、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征地拆迁费用兑付、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征地拆迁费的管理使用依法进行,并切实解决好被征迁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协调配合到位,服务要优质高效。一是配合要到位。xx高速公路征迁线路长,任务重,而且是采取边施工边征迁的方法进行,这为征迁工作增加压力。市、县协调部门与指挥部之间,县乡党委、政府与指挥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公路顺利施工。各级协调机构要加强协调,属县内的矛盾和困难,由县解决;跨县的矛盾和困难,由市解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县协调办的同志要始终站在征迁工作第一线,对沿线每个乡镇的征迁工作都要落实专人联系、专人负责,还要按要求确保征迁政策及补偿安置按规定标准到位,同时对沿线政府的政策处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要随时掌握征迁户的思想动态,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当地,坚决杜绝越级上访行为发生。公安部门一方面要根据xx高速公路征迁和建设的需要,做好爆炸物品审批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并密切关注征迁动态,把握矛盾焦点,对破坏、阻扰、妨碍征迁和建设的治安事件,从速从快处理,为征迁工作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审计部门要实行全过程重点监督。二是服务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凡属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坚持“统一协调,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有关政策,全力以赴支持xx高速公路建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行供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