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职能。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之中,密切配合协作,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2、完善政策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和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事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分解、经费保障、监督检查、考核奖励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及残疾人无障碍等各项创建活动,在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保障、维权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断研究落实新的举措,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3、加强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和队伍网络建设。特别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从政治上、生活上更多地关心和爱护残疾人工作者,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继续秉承“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再接再厉,勤勉敬业,以满腔热忱做好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再创佳绩。
4、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快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公益支持和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人人理解残疾人、处处尊重残疾人、热情关心残疾人、倾力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从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残疾人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来抓,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谢谢大家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