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专项资金,作为救灾储备资金,以提高应急响应和救灾救助能力,保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
五、把握政策,认真落实灾区特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政策
四个重灾区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对因地震灾害导致主要劳动力遇难或致残且无生活来源的低保户、五保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实,摸排工作要走访到户,掌握到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要逐户建立救助台账,公开透明确定救助对象,严禁虚报、瞒报、谎报,切实做到不重不漏。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按每人每户3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5个月临时生活救助金政策。
六、加强督查,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围绕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市)县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深入到灾区,深入到过渡安置点、深入到受灾群众家中,对“四保一储备”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集中安置点水、电、气、消防等安全措施保障情况,对受灾群众住房保暖、御寒衣被、冬春口粮、卫生防疫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督查,堵塞漏洞。督查工作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切实保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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