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人人有任务、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做到议有决,决有行,言必信,行必果。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继续实行局党委成员包片责任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政工、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社会治安出现重大问题,特别是可防性案件多发的,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和奖惩保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总之,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按照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决贯彻“重心下移”的指导思想,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保稳定,努力建设“平安××”,为促进我市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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