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几年,我县在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情绪不稳;有的在企业破产、改制中执行政策有偏差或不规范操作、暗箱操作;有的企业不按规定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和社会福利,拒交社会统筹,给离退休人员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有的是因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问题引起群众上访。对这类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入细致地加以排查,根据问题的性质要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落实到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党委政府加以协调解决。无政策规定或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向上级反映,同时做好解释工作。特别是对错误决策或执行政策有偏差,或工作不作为等造成上访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该出人的出人,该出钱的出钱,该追究的追究。处理这类热点难点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加快解决问题的前提下,要树立长期思想准备,要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区分不同情况统筹加以解决。
(四)继续开展对涉法案件的专项治理。对涉法信访案件,前段我们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绩很大。按照市委政法委div id="hzh1">
(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督查督办是党委、政府赋予信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对落实领导批示、工作部署具有重要作用。督查督办工作重点放在五个方面,一是对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督导落实,不能棚架;二是对信访量大的重点单位督促其尽快改变被动局面;三是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尤其是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的案件,要跟踪督查,限期办结;四是对信访积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回去后要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采取领导包案、领导把关,限九月底前报结。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报结的案件,要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五是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案件,要挂帐督办,使问题尽快解决,要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当前对一些重要案件,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可以组织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由信访部门牵头,进行联合督查,形成合力提高督查效果。
(六)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控制赴京去省到市集体上访。上半年,我县赴京去省到市集体上访明显增多,信访形势十分严峻。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要接受以往教训,通许不能再出 事了,也出不起事了。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维护首都和省会的稳定,这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意识,下决心把赴京去省到市集体上访控制住,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老户和重 点人员坚决控制在当地。要教育群众,他们的问题在我县是完全可以解决好,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千里迢迢进京告“御状”。从现在起,我们把领导现场劝返上访人员制度改为领导现场解决信访问题制度。 一旦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领导同志务必及时赶赴现场做工作,决不能几请不到,延误时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坚决追究有关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北京是信访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务必守好这道防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接到赴京现场解决问题的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按要求赶赴北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人带回,绝不能在京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关键时期需要抽人到京值班的乡镇和单位要服从大局,按照县里统一调度,保证人员、经费和交通通讯工具三落实。
(七)律师介入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问题。鉴于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多的情况,由信访局预约上访群众,司法局安排律师,每周三到信访局接待室接待涉法信访群众,在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的基础上,把上访群众引导到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律师接待不收费。
(八)认真贯彻《通告》精神,维护信访秩序。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县信访局、县公安局7月26日发布了《关于维护信访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通告》。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我县已取得明显成效。9月初,市政府又下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县委决定九月份为集中宣传月,加大力度宣传市县两个《通告》。这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信访局、县广电局具体组织实施。届时,县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活动进行检查。宣传月的具体工作按照《通许县信访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通过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各社会团体,要认真贯彻落实《通告》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处理信访问题的行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依法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理、依情解决信访问题。对在工作中不履行义务,敷衍塞责致使信访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规定信访人要依法有序进行信访活动,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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