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健全台帐,长效管理。《征管法》第十五条之及其《实施细则》释义规定,经过工商管理机关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属税收基础管理,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管理不力,会导致底数不清,户数不明,资料不全。摸清税源的家底,并建立规范的台帐,是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整治的基础和依据,也直接关系到个体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专项整治小组要配合税务部门对所属区域零散税源进行普查,建立健全税源登记资料。调查工作要细、要实,不留死角,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再就业和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同时,及时完善对不达起征点和免税的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措施,切不可因其不达起征点或享受免税优惠而放松或放弃正常管理。
三、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个体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就是要在依法治税的原则下,规范税收征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从而保证各类所有制经济在公平的税收环境下共同发展。个体税收专项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个体税收专项整治为依法征收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思想,正确处理加强征管与执行优惠政策的关系、加强征管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加强征管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深入分析个体税收征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 措施,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得力、管理规范,努力将个体税收征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执法,把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要明确专人参与检查工作,抽调人员要服从检查工作的需要,原则上检查期间要与工作单位脱钩,确保整治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城郊、街道要高度重视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相应的机构,检查人员检查时,城郊、街道等相关人员要全程参与,全力配合,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全区个体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大家回去后按照区政府和市国税局的统一部署,立即展开工作,紧前不紧后,统筹安排,确保个体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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