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到今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贯彻实施;同时,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督导团已明文规定,本次的复查考核和督导评估的结果,将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后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这在近十年还是第一次。对“两基”工作滑坡、主要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市、区),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称号,并责成其重新申报“两基”验收。因此,这次的迎检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丝毫不能含糊。二是要消除推卸责任的思想。有的同志认为“两基”工作单纯是政府行为,或者单纯是学校工作,只要教育行政部门“单兵作战”就可以完成任务。《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着为国民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包括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投入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两基”检查即将来临,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将“两基”迎检工作摆上位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一个得力的工作班子,切实担负起“两基”迎检的重任。三是要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两基”工作的提高是一项关系到提高国民素质的实事工程,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历史、对下一代负责的精神,抓住机遇,补缺补差,认真扎实地抓好各地“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切实打好“两基”迎检这场攻坚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财政等重点职能部门承担着非常重要和具体的责任,尤其在受教育人口和财政投入的指标分解方面的工作职责是不可替代的,切不可草率从事,否则将导致影响全局性的后果。
“两基”是教育的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石,全社会的每一人都有共同做好这件事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们应该正视我市“两基”工作的困难和不足,明确迎检工作的目标和重点,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温度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停”,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保证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发扬成绩,攻坚克难,切实做好“两基”各项工作
本次“两基”复查考核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督导评估工作的内容涉及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义务教育管理、教育质量和扫盲及成人教育等七个专题,内容多,任务重。现在,距离省级考核评估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当前又正值我市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开发区建设会战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时期,迎检工作更显艰巨和紧迫。为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希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尽快理清工作思路,启动工作机制,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前,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保证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并做到略有增长,同时还要做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财政、人事、教育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力协作,完善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和教育人才管理中心建设,确保规范运行,进一步明确规范中心学校的职责。要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的现象,教育经费的投入是涉及一票否决的内容,财政、乡镇必须确保从内容到形式的完全统一。
第二,要确保“三个一票否决”不出问题。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于2004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通知》,我省从2004年起,建立了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通知》明确指出,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即:没有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发生新的拖欠,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其他“两基”指标不予复核,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第三,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普及程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普查工作,及时动员未入学学生就学,重点要放在初中辍学生上。要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避免因转学手续不完备而导致辍学现象的出现。今年与往年一样,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要力争达到10xxxx,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要提高到9xxxx以上。
第四,要加快改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是“两基”复评的重点内容。复评标准对办学条件有具体的要求,涉及到学校布局、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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